(來源:青海人大)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切實做好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黃南藏族自治州藏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前期準備工作,進一步了解條例進展情況,強化立法指導,提高立法質量,*月21日,省人大民僑外委主任委員于明臻帶領調研組赴黃南州開展立法調研黃南。
調研組先后赴同仁市保安鎮、隆務鎮青年路社區、隆務清真大寺等實地考察藏語文工作條例貫徹執行情況,詳細了解藏語言文字在鄉村振興、非遺傳承、社會治理等方面發揮作用的情況,同時現場征求意見,征集各方立法訴求黃南。為有效增強條例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達到針對問題立法、立法解決問題的目的,邀請州市人大常委會、州民族語文工作中心負責人、人大代表、社區管理人員等,在省人大常委會基層立法聯系點隆務鎮青年路社區召開座談會,聽取了黃南州人大常委會關于條例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與會人員圍繞條例修訂目的、重點難點和爭議較大的問題、存在的薄弱環節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探討,進一步了解各級機關使用藏語言文字、服務型窗口配備雙語工作人員、兼通藏漢雙語公務員等情況,為下一步條例審查批準提出高質量建議奠定了扎實基礎。
調研組指出,藏語言文字不僅是藏民族日常生產生活重要的交際工具,而且是藏民族文化的載體,是民族情感的紐帶,是國家寶貴的資源黃南。做好藏語言文字管理工作,對于保障藏族公民的平等權利,繼承和弘揚藏民族傳統文化,促進民族團結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推廣普及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重點,堅持實事求是,依法管理,加強藏語言文字法治建設,積極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民族語言文字管理的法律法規,為更好傳承和弘揚藏語言文化、鑄牢吉印通民族共同體意識、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貢獻力量。
來源、供圖:民僑外委辦公室